为实现“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这一总体发展目标,多名来自能源领域的两会代表委员认真履职,为现代能源转型与能源体系建设建言献策,划出了多样化能源供给领域的关键词。
光足、风好、地广,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太阳能年辐射量高于全国最高值资源区均值,年平均光照3000小时;风能资源全省最优,年风能可利用时间3500至5000小时……全国人大代表,海西州委副书记、州长乔亚群建议,进一步加强技术攻关,持续开展新型储能“揭榜挂帅”示范项目,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探索,提高多能互补集成开发能力,加快提升产业整体水平。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纳章镇通泉风电场内,大型风电机组迎风矗立,分外壮观;在玉溪华宁县的葫芦地光伏电站内,一块块崭新的光伏板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将源源不断的阳光转化为绿色电能;楚雄州大姚县和西双版纳州2个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项目开工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
力……全国人大代表、云南能投集团董事长胡均建议,应持续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互补利用,降低能源安全风险。可出台更加柔性化、市场化的政策,建立既更加符合市场方向、又能激活发电企业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背景下,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的绿色价格体系,更好体现鼓励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导向。
2023年,中国石油统筹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立足国家所需、产业所趋、转型所急、公司所能,按照“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步走部署,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供应,加快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双碳三新”业务跑出加速度:累计建成风光装机超过500万千瓦,累计建成地热供暖面积超3500万平方米,二氧化碳年注入量突破150万吨,新能源开发利用能力达到1150万吨标煤/年,取得历史性突破。王廷双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搭建平台,明确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制度性要求,深度推进油气田与炼化企业电氢碳协同,加强装备制造与新能源开发企业的装备协同,加强金融资本与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产融协同,着力提升油气上下游企业间协调联动,发挥综合优势培育新能源市场,加快推进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天然气价格机制,落实门站价格与替代能源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天然气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发展的潜力,加快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改革,促进天然气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受多种因素影响,土地问题已成为制约油气企业新能源业务发展的瓶颈。建议统筹规划布局,从战略层面制定绿色低碳发展空间利用专项规划,谋划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空间图景。出台一揽子用地政策,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推动油气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油气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用地管理,统筹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和用地手续办理,为后续新能源项目利用奠定基础。四是将天然气开发纳入绿色金融范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天然气勘探开发清洁绿色发展评价指标分类细化,发挥标准在有效衔接绿色金融工具和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天然气上游项目相关的绿色金融及气候投融资业务,为依法合规开展相关项目认定与评价提供标准支撑,促进天然气勘探开发节能减排技术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胸怀‘国之大者’,加快从生产供应油气为主向生产供应油气热电氢多种能源转变。”戴厚良委员表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中国石油“双碳三新”业务,加快布局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地热、集中式风光气电融合和一体化新能源大基地等项目落地,2035年实现新能源新业务产能与油、气“三分天下”,向社会供应更多低碳零碳能源。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电力需求刚性增长将成为长期趋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董事长邹磊表示,预计2030年、2060年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分别达到35%和55%。作为能源电力央企,必须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更高水平电气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产业升级转变,推动我国经济迈上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之路。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一些国家已将CCS纳入国家减排战略并颁布支持政策,包括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国家财政投资基础设施、实施税收抵免、二氧化碳封存获得的核证减排量纳入碳市场交易等方式。我国海底二氧化碳封存尚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关键环节技术成熟度较低,项目投资及运营成本高,目前政策以鼓励引导为主,亟待可操作性政策出台。”汪东进委员建议,一是将海底二氧化碳封存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战略举措,系统性开展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的顶层设计。研究设立海底二氧化碳封存科技重大专项,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优选源汇匹配较好的区域开展百万吨级以上的全流程工程示范;依托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封存矿权、项目监管、碳减排核证及碳市场抵扣等相关制度。二是根据海底二氧化碳封存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出台激励政策。三是充分考虑海上油气开发与海底二氧化碳封存产业化发展的协同作用,发挥油气企业对地质构造、工程建设、钻完井等方面具有的专业优势,以及海上油气开发废弃油气藏和设备设施利旧降本作用,打造产业链链长单位。四是尽快启动海底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作为落实中美“阳光之乡”声明的重点项目,在渤海湾、珠江口、长三角地区等海底封存高适宜海域推动实施百万吨级以上规模的全产业链海底二氧化碳封存项目示范,为我国二氧化碳产业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多样化能源供给是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坚实屏障。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但油气现有探明技术可开采储量却仅为36.89亿吨和63392.67亿立方米,且许多储量开采成本昂贵。数据显示,我国化石能源对外依存度达20%,其中油、气和煤炭对外依存度分别为72%、42%和10%,石油对外依存度过高,是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性和能源安全的突出短板。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是国家安全和国际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变革大调整,新旧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交替演变,地缘政治形势错综复杂,大国战略博弈日趋加剧,在这个过程中,能源问题无论是作为“因”还是作为“果”,都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面对新的国际局势,我国应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立以本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为依托、多能互补的相对独立的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建立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能源工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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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24.04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中国石油企业协会海洋石油分会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4267
国内统一刊号:CN11-5023/F
国外发行代号:M1803
国内邮政编码:1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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