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战略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树立规矩意识,首先就要认识规矩、明确规矩,才能严守规矩,切实增强党性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遵规守纪的典范。
一、正确把握规矩的内涵
(一)规矩的词义与词源
规矩是现实生活当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极具生活化的词语。在《辞源》《辞海》《汉语大词典》等现有的各种字典、词典里,均有对于规矩的解读,归纳为三种:一是规和矩,即校正圆形方形之器;二是准则、礼法;三是一定的标准、成规、老例。此外,还有老老实实、恪守本分,以及摹拟两层意思。
从词源上讲,通过初步的文献调研可以发现,至少在先秦时期,规矩一词已经被清晰地使用。“(大禹)左准绳,右规矩,载四时,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可见,规矩作为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已经追溯到了公元前大禹治水时期。《孟子·离娄上》中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的内涵已经从校正工具发展演变为规则、准绳,乃至礼法。自从规矩的应用超越了规与矩的工具内涵而演绎成为规则、礼法之后,规矩的应用范围主要就扩展演变为今人所谓的管理范畴。
(二)规矩内涵的理解
从广义上讲,规矩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或人类社会的规范秩序运行的客观规律或主观约定。从狭义或管理学角度来看,规矩则是现实社会生活当中,管理主体为追求实现文明和谐有序的状态,而主要以文明契约的形式拟定的对于管理对象的各种特有的限制、规定、约束或者约定。
1.规矩是一种客观普遍的存在。规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普遍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中。自然规律是规矩—天体运动、四季轮回、物种演化,无不遵循着某种自然法则;社会习俗是规矩—行为习惯、心理暗示、生活伦理,约定俗成的各种“老理儿”,是相对弹性、软化的文明倡导性质的约束;规章制度是规矩—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村规民约,是人们不可触碰的社会高压线,是刚性、硬性的强制约束。规矩在客观上是普遍存在的,不普遍存在的只是人们对于规矩的主观性认识。一方面,人们对于规矩的存在,并不能自觉体认;另一方面,由于文化体认的不同以及个体的差异等原因,对于管理当中某些显性或者潜在的规矩,人们并不称之为“规矩”的概念。
2.规矩是一种平衡中的秩序。不管是自然规律,还是社会法则、礼法习俗,都决定着某种秩序。大自然的运行,看似无拘无束,实则秩序井然,保持一种平衡的状态。人类社会虽然充满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但复杂中有简易、多变中有不变、不定中有确定,规矩就是永恒的定海神针。当人们都按照普遍认同的社会伦理生活,生活就有了秩序;当人们都按照具体明确的职场要求履责,工作就有了秩序;当人们都依据法治的精神,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社会就有了秩序。规矩创造秩序又守护秩序,没有规矩,就没有社会的和谐。
3.规矩是一种行为的许可和约束。规矩划定边界,建立框架,既是对“可”的保护,也是对“否”的排斥。生活充满辩证法,自由不等于任性,民主不等于放纵,权利以义务为前提。每个人无论能力大小、职位高低,心头都有三道“紧箍咒”:一是无形的心理自律与良心拷问,二是有形的人际他律与舆论谴责,三是刚性的行为规范和法律制裁。规矩仲裁是非,没有规矩,就没有行为的准则。
4.规矩是一种历史的存在。规矩有不同性质之分,或是积极的、良性的,或是消极的、恶性的,所谓的“潜规则”,一般指的就是消极的、恶性的规矩。规矩是变化的、发展的,在某一社会背景和历史时期,一种规矩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而在另一个时代,有可能又变为消极的负面的。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社会大众尊奉的“三纲五常”“女子无才便是德”等传统规矩,在现在看来就是消极的不良规矩。
5.规矩是一种有边界的自由。自由从古至今被人渴望、受人称赞,但自由从来不是随心所欲。自由和规矩是一对矛盾,相伴而生、相依相克,任何自由都是有边界的,规矩就是自由的边界。西方有句谚语“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一个人拥有决定自己言行的自由,但这个自由必须在一定的界限内,否则他人自由将不存,自己亦有可能失去自由。无规矩不自由,自由的滥用必然导致失去自由。
二、深刻认识规矩的价值
规矩通过限制、约束和许可来界定自由,一方面表现为合乎科学理性的规矩,另一方面表现为合乎人文的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遵守政治规矩,并将其上升到思想理论的战略高度。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一)讲规矩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要求
讲规矩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政治上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的实践证明,讲规矩、守纪律是党的事业不断成功的可靠保证。
首先,讲规矩、守纪律是党的一贯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明确了严格的政治纪律,并通过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赢得民心建立国家政权。1938年毛泽东提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1947年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部队训令执行,1948年毛泽东亲自起草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1982年十二大党章至2012年十八大党章都明确规定,“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从而确立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制度和规矩。进入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遵守政治规矩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些都体现了党在各个时期严明纪律的决心。
其次,讲规矩、守纪律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政治生态不好就会导致社会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为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必须严明党的规矩,让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矩,从思想和行动上远离腐败,铸就良好党风。因此,把讲规矩、守纪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是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凝聚力的重要条件。好的生态可以把坏人变成好人,坏的生态可以把好人变成坏人,要谨防“破窗效应”“劣币驱逐良币”,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将党的作风建设推向深入。
再次,讲规矩、守纪律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选择。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就是严明纪律规矩,强调讲规矩和守纪律,让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为“四个全面”的顺利实现提供保障。
最后,讲规矩、守纪律是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行动准则,遵守党的规矩不仅是对党员基本素质的要求,是作为一名党员的底线,更是一项考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部分党员干部出现党性修养弱化、理想信念动摇等问题,忘记了党员身份做出出格的事情,因此要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以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二)讲规矩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结合
国家、组织、家庭,其有序运行既需要律法的规范,又需要规矩的约束,在中国具体体现为“礼法”的传统。西周礼乐文明之诞生,就是周公吸取殷亡的教训,为新生的周王朝治理拟定规矩,让举国上下都能讲规矩、守规矩、用规矩。秦国因商鞅变法而崛起于战国,商鞅变法也是为秦国振兴制定并应用新的法制化规矩。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吸收发扬儒家礼治的思想优势,用礼治化的规矩匡平民心、梳理社会。自此以后的封建王朝,治理国家的基本法则,被学者总结为“儒法并用”,即运用两种不同的规矩来治理国家,试图收到相辅相成的互补之效。其中之“法”为王法明令,“儒”则为实实在在的立身处世的规矩。“儒法并用”的治国理念大致接近于现在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综合,目的是要通过德育教化这给国人立身处世立规矩、用规矩,以此建立天下井然有序的文明礼治。
党的二十大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为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引领。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托,为依规治党提供思想上的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依规治党是法治理念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体现,二者共同支撑和保障着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同时,党内法规也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承载着道德理念,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规矩、道德还是法治都统一文化范畴。
(三)讲规矩是利他和利己的守护与共赢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规矩就是对利他和利己的规范和调节。世界著名实业家、哲学家稻盛和夫说,“自利是人的本性,自立则生。
没有自利,人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驱动力”。同时,利他也是人性的一部分,利他则久。没有利他,人生和事业就会失去平衡并最终导致失败。利他是换位思考的结果。在商业交往中,越是从利己的动机出发,越是达不到利己的目的;相反,越是从利他的动机出发,越能使自己获得收益。利他就是以利己之心利他,利人悦己,并不是“损己利他”,而是双方都能受益、都能成功。利他,说到底就是共赢,这就是规矩。纯粹的利己主义者,必然会破坏规矩,最终“损人损己”,比如破坏交通规则的行为、钻游戏规则空子的行为,都是为了私利最大化而破坏规则,最终使规则失去效力而损害自我利益。比如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让别人得利自己才能得利等,都是坚持规矩利他与利己的共赢。
三、加强规矩建设
人贵自知,我们在用权、干事、交往上切不可忘乎所以,无所顾忌,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坚持做到心怀敬畏、心中有戒,把“规矩”当成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以史为鉴,结合现实生活,在现代组织与社会当中营造建设规矩、使用规矩、遵守规矩的文化,应注重两个维度。一是针对社会成员个体道德塑造的规矩文化。通俗地说,就是使每一名社会成员何以“为人”的教育与培养。通过教育的传承与文化的感染,使社会成员成为文明守信的现代公民,传承仁义礼智信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个人价值观,倡导与人为善、为人以诚的个人修养准则,营造人心向善、人皆守信的社会文化。二是针对社会组织内部运作之道的规矩文化。通俗讲,就是每一个人在社会当中何以“处事”的文化。每一个社会组织都有其内部运作的普遍共识与规则。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国家与社会价值观,倡导待人以礼、处事循理、以理为上的组织与社会文化,从而营造一种文明向上、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人不以规矩则乱,党不以规矩则废”,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在规矩之思想风尚与文化氛围得以大“道”畅行的基础上,可以从操作层面探究讲规矩、立规矩、用规矩的具体方法。
一是强化意识,解决认识问题。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是思想清醒坚定的前提和基础。规矩意识不会凭空产生,强化规矩意识离不开思想教育。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党的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只有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才能增强守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规矩意识,首要的是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重要的是学好用好党章,对党章了然于胸、熟稔于心,严格按党章办事,自觉做遵守党章的模范;关键的是时刻以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自觉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将规矩内化为自已的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严格党内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严格遵守和落实好党内各项生活制度,对于促进党员规矩意识的养成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重要法宝”为指导,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守规矩上作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基层党组织要注重从细节做起,在抓好支部活动计划、工作程序、党员活动等方面下功夫,教育党员敬畏组织、敬畏规矩,自觉参与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让组织有组织的规矩,党员有党员的样子。
二是注重小节,解决习惯问题。“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守规矩的习惯养成同样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的是滴水穿石、久久为功,最终形成一种行为习惯。首先,守纪律、讲规矩要从“小事”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欲望是一种慢性病,可以一点点地吞噬我们的理智,管不住自己的蠢蠢欲动之心,就容易由“病在腠理”而演变成“病入膏肓”。有些党员干部把“规矩”当摆设做样子,认为小事情不必守纪律、讲规矩,办事全凭个人感情,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越位”,以“小事”坏了“大事”。其次,守纪律、讲规矩要从“小德”做起。有些党员干部被社会上的一些歪风邪气所熏,在纪律和规矩面前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在规矩前做“选择题”,利我者用,损我者弃,将规矩视为“橡皮泥”,自我品德和修养在一次次践踏规矩中“失足”,以“小德”坏了“大德”。再次,守纪律、讲规矩要从“小心”做起。有些党员干部对权力毫无敬畏之心,缺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变成“稻草人”和“纸老虎”,在工作中用权“任性”,在生活中肆意妄为,以自我为中心,被权欲蒙蔽。一个人做事有规有矩,心中就有“定盘星”,为人处世就会有标准,就会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
三是形成长效,解决生态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如何才能山清水秀,“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邓小平同志当年的告诫给我们重要启迪。通过制度建设,标本兼治、破立并举,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加强刚性执纪,推动形成用制度立规、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扎紧制度的笼子。围绕落实党章对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及对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新规定,在选人用人、转变作风、规范权力运行等各方面完善管理制度,构筑全方位的制度体系。突出问题导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增强制度的针对性。要注重衔接配套,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不能搞“牛栏关猫”。另一方面,要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论语·子路》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贞观政要》载“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治而下乱者”就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权力都必须服从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都应该率先行动起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普通党员和广大群众作出示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也就没有自由。“讲规矩”并非冰冷生硬的条条框框,也并不意味着畏首畏尾的自我约束。而是一种对制度的敬畏,一种对原则的坚守。对于习惯讲规矩的人而言,规矩就是一张公平公正的“通行证”。而对习惯不讲规矩的人而言,规矩就是一块验明正身的“试金石”。我们要扭转对“讲规矩”的认知偏颇和观念淡化,及时弥补“规矩意识”缺失的精神之钙,既要懂规矩更要守规矩,既要讲规矩更要用规矩,把“规矩意识”从一种内心的羁绊变成一种行为的自觉,从一种空洞的说教变成一种观念的习惯。做到在规矩的框架内行事、不出格,在纪律的红线内做人,不越界。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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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每月上旬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石油企业协会海洋石油分会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4267
国内统一刊号:CN11-5023/F
国外发行代号:M1803
国内邮政编码:100724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西工商广字第043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