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年以来,油气合作持续走深走实,相继建立欧洲、美洲、亚太三大油气运营中心,建成投产位于中国东北的中俄油气管道、位于西北的中哈原油管道和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位于西南的中缅油气管道,以及从非洲、中东、澳洲等地通过海运将进口油气送至东部沿海的海上通道这四大能源战略通道,投资建设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油气合作区,取得丰硕成果,奠定了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础。与此同时,中国先后与9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倡导建立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到33个;搭建了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等5个区域能源合作平台。在今年举行的中国—中亚峰会上,中国倡议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加快推进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扩大双方油气贸易规模,发展能源全产业链合作。这将为“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增添新的活力。但在新形势下,更需要审时度势适应时代之变,以建立能源发展伙伴关系为指引,重新定位“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内涵,在新起点上扬帆远航。
一、“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面临新的挑战
首先,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将赋予“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新的内涵。中国—中亚能源发展合作伙伴关系是在科学深入总结“一带一路”倡议10年实践基础上提出的,是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面向未来深化中国与中亚五国关系,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重大举措。在今年年初中国与土库曼斯坦的联合声明中,就强调两国天然气合作的重要性,认为正在形成生产、管道运输、贸易、金融、工程服务“五位一体”的综合格局,两国成为能源战略伙伴,积极拓展天然气工业等领域合作。在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联合声明中,双方认为能源合作是两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采用绿色能源具有重大意义;双方共同努力,保障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稳定运行和按商定计划供应。在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联合声明中,双方商定采取措施保障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段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和按计划稳定供应,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等领域合作,积极拓展风电、光伏、光热、核电等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在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的联合声明中,也相应提及了加强能源合作的内容。因此,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应将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放在首位,突出不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能源资源禀赋、合作成果与合作基础、能源转型发展趋势等,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驱动力,将能源生产、能源贸易等能源本身的发展与所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并在深化“一带一路”倡议实践的大框架、大背景下推动能源合作,增进人民福祉,推进社会发展,沿着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道路前进。这无疑对推进“一带一路”油气合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实践创新加以落实。
其次,地缘政治环境深刻演变将使“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面临新的风险。自2022年俄乌冲突爆发以来,欧美国家对俄采取的经济金融制裁措施持续加码。受此影响,埃克森美孚、bp、壳牌、道达尔能源等欧美国际石油公司相继退出俄罗斯市场,清空所有投资,在2022年年报中计提大量投资减值。日本相关企业也面临退出长期投资运营的萨哈林2号等油气项目风险。在此之前,受“卡舒吉事件”影响,美国与沙特之间的关系开始进入紧张状态,以至于美国总统拜登为平抑国际油价对沙特进行访问,也没有获得沙特增产的承诺,运行半个多世纪的美沙之间石油换安全协议面临解体风险,美元作为国际货币的重要基础开始动摇。再加上美国以各种理由对伊朗、委内瑞拉等重要产油国实施经济制裁,导致其不能向国际市场出口原油。这充分说明国际地缘政治关系已经渗透到国际石油市场,国际油气合作已经不再单单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经济行为和贸易行为,在进行国际油气投资评价和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潜在地缘政治演变对投资及运营可能产生的风险。
再次,油气价格剧烈波动使“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面临新挑战。油气行业是对价格异常敏感的行业。一方面,油价水平决定了油气公司的油气资源储量规模。油价越高,其油气资源储量经济性越好,从而储量越高。一旦油价下降,经济性变差,储量规模将缩减,且要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油气资产减值,抵减当期实现利润,对石油公司的利润表现可谓是“雪上加霜”。另一方面,油价水平决定了油气公司的实际利润水平。油气行业投资规模大,对资本性支出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但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在完全成本构成中固定成本占比较高、变动成本占比较低。这导致石油公司相对于油价上涨,对油价下跌更为敏感。如果油价下降幅度较大,将面临边际贡献不能弥补固定成本和必须消化油气资产计提减值的双重压力。2014年以来,国际油气价格剧烈波动,甚至WTI期货在2020年一度出现负油价,而2022年欧洲天然气现货价格和美国主要天然气产区二叠纪盆地的天然气价格也相继出现了负值。与此同时,国际油气价格的定价权已经由传统的现货市场定价转移到了期货市场定价,油气价格的金融属性和地缘政治属性显著增加,脱离油气现货市场基本供需关系已经成为常态。油气企业在进行长期投资决策时面临的价格不确定显著增强,增加了进行投资决策和运营决策的难度。
最后,能源转型持续深化使“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面临新的压力。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签署后,由高碳排放的化石能源向低碳和零碳排放的可再生能源转型成为大势所趋,石油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欧美国际石油公司开始对传统油气业务进行调整,加大对风电、光电、生物燃料、电力零售等新能源业务领域的投资,逐步退出低效产能的油气业务和资产向高效产能集中,致力于以降低碳排放强度为抓手推进碳排放总量下降,以及通过布局零碳排放的新能源业务抵消油气业务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所提出的碳中和目标。然而,石油公司所采取的外部措施,如购买碳信用额度和碳汇林等,被国际环保组织认为存在“洗绿”嫌疑,并非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根本措施。2021年5月26日,荷兰海牙地区法院,判决壳牌公司必须在2030年底之前,在2019年的基础上将其排放总量减少45%,而不是壳牌原来制定的“2030年在2016年的基础上降低20%,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这实质上是要求一家企业必须履行《巴黎协定》所确定的国家减排义务。近年来国际石油公司气候诉讼案件数量在大幅增加、分布区域也在持续扩展。按照联合国环境署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萨宾气候变化法律中心联合发布的研究报告,全球涉及气候变化问题的诉讼案件激增近一倍。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有884起有关气候问题的司法诉讼,共涉及24个国家;到了2020年,相关诉讼数量已增加至1550起,涉及38个国家和欧盟法院共39个司法实体。随着能源转型持续推进和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逐渐临近,石油行业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开展国际油气合作所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深化“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也难免受到波及。
二、“一带一路”油气合作需要新的起点
中亚五国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中国已经在今年举行的中国—中亚峰会上提出建立能源发展伙伴关系。这是对中国与33个“一带一路”国家已经建立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化。未来,能源合作将得到新的提升,从强调合作转换到更加注重发展,向共建命运共同体的方向发展。为此,油气合作将迎来新的起点,合作领域、合作模式、合作机制等迎来新的发展变化。
一是推进油气合作与资源国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油气资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一带一路”沿线油气资源较为丰富国家吸引国际投资的重要领域。这对促进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和牵引作用。因此,“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应突破油气的界限和范畴,从资源国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进行投资考量和投资布局,最大限度发挥油气领域合作对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就要求在“一带一路”油气合作过程中,要改变过去单个项目投资的思路和做法,立足于与资源国的国家发展战略进行密切对接,从更加宏观的角度,站到有利于资源国发展的高度,进行整体性投资布局,系统性考虑和评价投资机会与时机,按照一体化投资运营的模式开展投资项目立项、可研、评价和投资决策,按项目组进行投资效果和经营业绩考核。
二是推进油气合作向全产业链纵向延伸。油气勘探开发是一个系统性强的工程,既需要从生产端加强与物资供应商、工程承包商、装备制造商的协作与合作,更需要从产品端强化与批发商、零售商,甚至单一大型客户的合作。因此,油气资源开发有助于沿着油气勘探开发的产业链在资源国建立完整的石油工业体系、供应商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市场分销体系,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民福祉。按照能源转型和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趋势,油气企业不仅需要关注自身生产过程的碳排放,更需要关注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消费者的碳排放。虽然目前油气企业都普遍制定了碳中和的目标和时间表、进度图,但更多的是针对生产过程排放所采取的措施,而来自环保组织要求将供应商和消费者碳排放纳入减排目标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将使油气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因此,“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应向全产业链合作延伸,以油气合作为中心,带动物资生产、物流、工程施工、油田服务、石油装备制造等上游领域,以及油气储运、加工、分销渠道、配送等下游领域的合作,统筹产业链碳排放核算与管理,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三是推进油气合作向综合能源开发横向拓展。随着新能源的发展,对能源资源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相应地从以埋藏于地表下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为主,转变到了与地表之上的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并重。能源资源的开发模式正在从单一开发模式转变到综合开发模式。因此,“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应在未来的作业区块评价和开发中,建立综合开发的系统性理念,不仅对油气资源进行独立评价,还要将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能、生物质能等全部能源资源纳入评价范围,根据整体资源禀赋特征,从能源资源利用最大化、综合开发效益最优化、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最小化的角度制定一体化综合开发方案,实行整体联合协同运营。
四是推进油气合作向实现资源价值发展。无论是油气资源,还是其他能源资源,只有转化为真实的产品销售,才能实现资源的价值,建立从能源资源开发到推动资源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但是,油气价格的剧烈波动和欧美经常采取的经济金融制裁措施成为实现油气资源价值的最大障碍。一方面,资源国虽然掌握油气资源开发和产量高低的生产权,但不掌握油气价格的决定权,只能被动接受布伦特、WTI、荷兰TTF、美国HH、英国NBP等国际油气价格定价基准的期货市场交易价格,使资源实现价值面临贬损的风险。另一方面,欧美国家以各种理由对一些国家采取经济金融制裁已经成为常态,特别是美国的“长臂管辖”更是使未被直接制裁的国家或企业面临被制裁的风险。一旦成为被制裁对象或者不小心违反美国的“长臂管辖”原则,自身经营将蒙受损失。此外,当前国际原油和天然气定价基准普遍以美元标价,国际油气贸易相应的以美元结算为主,而近年来美国的货币政策导致美元价值波动明显,特别是在美元升值趋势时,极易对资源国货币产生贬值压力,冲击经济稳定性。因此,在“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中,以实现能源资源价值最优化和促进资源国发展为基本原则,需要正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的基本事实,将人民币投资、人民币融资、人民币贸易、人民币结算等多个人民币国际化的场景纳入合作的基础范畴,逐步将上海原油期货纳入油气投资评价参数体系和油气贸易定价与结算体系,创造人民币国际化的新场景,打通人民币国际循环通道,使人民币国际化的成果惠及“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国。
三、“一带一路”油气合作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调整
面对新的挑战,站在新的起点,“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的发展定位应做出相应调整,体现“一带一路”倡议建立命运共同体的根本目标,从能源合作伙伴关系逐步转变到能源发展伙伴关系,以发展为核心重新定位“一带一路”油气合作。这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思考和调整。
一是从获取油气资源向运营油气资源转变。也就是说,要以已经建成的三大国际油气运营中心、四大能源战略通道和五大油气合作区为基础,从注重投资运营油气资源开发,将获取的油气资源储量转化为油气产量为主,向充分发挥三大国际油气运营中心功能作用转变,建立全球性的油气资源池,以国际油气贸易为手段,盘活五大油气合作区的油气资源,在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化的同时,降低中国获取国际油气资源的综合成本,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对油气供应的需求,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从油气投资向能源投资转变。要顺应能源转型的时代之变,与资源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对接,以油气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经验为基础,按照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理念,以促进油气资源和降低碳排放为核心,建立能源资源整体投资和运营模式,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实现油气合作与资源国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三是从油气合作向能源治理转变。无论是能源转型,还是降低碳排放,都是系统性工程。因此,油气合作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获利了解,而是要兼顾能源转型发展,减少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推进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的和谐。这无疑要通过能源治理创新,改革能源政策、能源监管,以及能源投资、能源生产、能源贸易、能源物流、能源基础设施等商业模式和运作机制。这样的过程中,油气企业既要遵守新的治理规则,更要积极参与能源治理创新实践,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发展伙伴关系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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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23.10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石油企业协会海洋石油分会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4267
国内统一刊号:CN11-5023/F
国外发行代号:M1803
国内邮政编码:100724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西工商广字第043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