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围绕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运行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开展研究,针对其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职责边界不清、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创新性地从机制优化、能力提升、数据赋能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切实增强企业纪委监督的有效性。
关键字:企业纪委;监督机制;问题对策;党风廉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把职责聚焦到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企业纪委在监督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进程持续推进,“三集”领域廉洁风险点也随之增多。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监督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影响企业合规管理和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深入分析企业纪委监督面临问题,提出切实可行对策,以期为企业纪委监督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一、企业纪委监督面临的现实挑战
1. 职责边界模糊导致监督乏力
企业纪委监督面临的现实挑战中,职责边界模糊是导致监督乏力的一个深层次、结构性难题。在监督范围层面,纪委的监督职责时常与审计、组织等部门的职能发生重叠或产生空白地带,要么出现“重复监督”令业务部门无所适从,要么形成“监督盲区”使问题潜滋暗长,难以精准聚焦主责主业。在介入程度层面,纪委监督介入过浅则流于形式,无法触及实质风险;介入过深则可能被视为干预正常经营活动,陷入“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冲突,削弱了监督的权威性。在问责标准层面,对于发现问题何种属于违纪需立案审查,何种属于管理问题需移交业务部门整改,其判断标准存在弹性,容易导致执纪问责的畸轻畸重,既可能错失警示挽救干部的机会,也可能因处理不当挫伤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 监督方式陈旧制约履职效能
近年来,持续高压之下“四风”等问题转入地下、潜滋暗长,监督手段的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首先,一些企业纪委仍依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传统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未能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智能化工具,技术赋能不足。虽然部分企业已建立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但普遍缺乏动态化、可视化的风险评估模型,难以对重点岗位人员实现精准“画像”和事前预警。监督方式僵化不仅削弱了问题发现的敏锐度,也在客观上为违纪行为向更隐蔽、复杂形态演变提供了空间。其次,企业内部数据分散、复杂,数据孤岛现象突出,监督人员在整合和分析这些数据时可能受到技术和信息壁垒的制约,从而无法全面洞察潜在的违纪行为。
3. 监督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当前监督队伍的专业水准参差不齐,影响监督工作的深入程度与权威效能。部分纪检干部在财经法规、内控机制等关键领域知识储备不足,导致面对各式各样的隐性腐败问题难以精准监督。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输送网络和日益隐蔽的腐败手段,少数纪检干部因监督能力与监督底气不足,工作中出现“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效能;与此同时,少数人员面对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或追责高层管理人员时存在回避心理,问责往往止步于中低层岗位,致使制度执行的刚性被无形稀释。
二、企业纪委监督面临的问题的对策
1. 明晰权责架构
为有效破解企业纪委监督面临的职责边界模糊困境,根本出路在于以系统化思维明晰权责架构,构建权责清晰、衔接顺畅、制约有力的监督责任体系。其核心对策在于推动企业党组织牵头制定并动态完善《纪委监督权责清单》,以正面清单形式明确界定纪委在“三重一大”决策、选人用人、关键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等领域的监督范围、介入时机和履职方式,严格区分纪委的“监督责任”与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避免职能交叉与监管空白。在此基础上,必须着力构建纪委与审计、组织、企管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常态化协同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检查、成果互认的工作流程,形成目标统一、优势互补、各有侧重的“大监督”格局,变“单打独斗”为“系统作战”。同时,配套健全问责界限标准,依据问题性质、影响程度、主观故意等因素,细化“纪委直接立案查处”“移交主管部门问责”及“督促整改即可”的具体情形和判断准则,确保监督执纪的精准性和公信力。总之,通过将明晰的权责架构纳入企业章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将其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从而在制度层面保障企业纪委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精准高效地履行监督职责,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 利用大数据赋能
为破解传统监督方式反应迟缓、效能偏低的瓶颈,亟须推动监督体系向信息化、智能化深度转型。一方面,应逐步减少对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等传统手段的路径依赖。另一方面,依托大数据技术,建立动态化廉政风险评估机制,运用算法模型对重点岗位人员的行为模式、业务流程的关键节点进行持续追踪,智能生成个性化“廉政画像”,从而更及时、精准地发现潜在的违规行为。同时,融合人工智能能力,研发具备自主判别功能的智能监督引擎,对合同审批、资金流转等高风险环节实施实时自动化监测与异常行为提示,大幅提升问题发现的敏捷度与精准度。面对日趋隐蔽、手法多变的违规行为,强化数据分析能力,利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工具,有助于纪委更深入地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为监督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通过综合运用以上方式,企业纪委可更加灵活、高效履行监督职责,提高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压缩违纪空间。
3. 提升监督人员综合能力
面对监督队伍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差异明显等实际问题,坚持能力建设与责任落实“两手抓”。其一,实施专业素养提升工程。定期组织纪检干部研修财经法规、管控机制、信息技术等核心课程,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胜任监督工作。其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情景再现等形式,增强纪检人员“敢于亮剑”的职业勇气,明确监督职责的严肃性与不可推卸性,破除“不愿督”“不敢督”的心理障碍。其三,健全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与责任追溯机制,无论涉及何人、身处何位,均做到有责必究、问责到位,防止问责“高举轻放”或层级错位;同步建立问责成效评估体系,将问责质量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范畴,增强制度执行力,防止纪律约束软化,杜绝“破窗效应”,夯实企业廉洁治理的文化底座。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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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25.10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企业协会 中国石油企业协会海洋石油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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