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发挥了利剑作用。巡察干部是开展巡察工作的执行者,要高质量、全方位完成巡察全覆盖,就要加强建设巡察工作的中坚力量——干部队伍。为此,本文以国企某公司为例,深入剖析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强化巡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严格选拔干部标准、加大巡察培训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等解决办法,为提升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字:巡察;队伍建设;选拔;考核机制
一、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深化政治监督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巡察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和重大的政治责任,巡察干部手中掌握人民赋予的监督权利,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具备透过表面现象发现问题本质的能力,要把一般业务问题提升到政治问题的角度去辨析,达到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真正的作用。
(二)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实现巡察全覆盖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九大把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巡察全覆盖要求写入党章,彰显了中央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决心,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无死角的鲜明立场。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每轮巡察对象不同,巡察的侧重点不断发生变化,巡察工作整体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这些方面都对巡察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巡察干部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方式方法,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多维度多方面开展。
(三)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升巡察质量的有效途径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巡察工作能否准确发现问题,取决于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质量。作为巡察干部,要清晰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职责使命,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持续锤炼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基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人员力量不足,巡察队伍组建存在一定困难。巡察队伍的组建一般是每轮巡察前从基层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巡察。被抽调人员一般为重要岗位业务骨干,在基层单位承担大量事务性工作,被抽调单位不愿意放人。同时,巡察工作强度高,专业要求高,工作周期较长,部分人员自身不愿参与巡察工作,造成可选拔的人员范围受限,在选拔抽调上存在一定困难。
2.巡察干部发现问题不够精准,影响巡察工作质效。党的十九大以来,巡察工作越来越聚焦、越来越精准。巡察工作涉及的各种政策规定较多,有些政策专业性很强,对巡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自身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有些巡察干部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致使工作覆盖面、工作领域和工作深度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二)原因分析
1.巡察干部责任意识不足,政治素养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难担工作重任。目前巡察工作一般都是采取“一次一组建”方式,队伍流动性很大,少数巡察干部没有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干部在工作中“等、靠、拖”,存在惰性心理,缺少敢于直面问题、举旗亮剑的工作作风。二是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难进工作状态。有的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本职本岗工作无法彻底脱身,存在“一边开展巡察工作,一边不离本职工作”现象。有的巡察干部时有畏难情绪,在查找问题时缺乏大胆查的精神和勇气,使得查找到的问题“不深、不实、不尖锐”。
2.巡察干部业务本领参差不齐,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干部能力素质欠缺,工作方法不多。被抽调的巡察干部对一些巡察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具体要求掌握的不够清、不够深、不够透,对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学习的不及时,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相对较弱,面对复杂难办问题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工作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二是教育培训缺乏系统性,培训实效性不强。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课程没有按照巡察干部工作职责、专业技能等进行分科设计,造成培训效果不明显。培训方式相对单一,目前仍然沿用传统的讲授方式,主要是学习工作流程、业务知识、材料撰写等方面,结合交流研讨拓展思维、在实践中学习提高等方面仍有短板。
3.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干多干少一个样”,量化考核不够。考核项目不够精细化,考核成果运用不充分,干部巡察工作日常表现、工作鉴定、考核评价结果,没有充分运到组织部门选人用人评价体系中。二是“但求无过不求有功”,激励政策不足。缺少对巡察干部选拔培养计划、措施和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干部管理工作较为被动,巡察干部职务晋升得不到有效畅通,降低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约束惩戒不强。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群众监督力量不足,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
三、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坚持党性锤炼,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各级党组织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到干部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坚持政治上激励、力量上充实、工作上支持,加强组织保障、用好巡察干部监督成果,促进力量的调整、落实好政策待遇、工作待遇,保证巡察干部“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2.坚定政治信念,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巡察干部头脑,引导巡察干部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职责使命,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政治把握能力。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巡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在巡察干部抽调、遴选、聘任等各种选任方式中严把政治关,在考核、评估巡察干部阶段,强化对巡察干部政治意识、政治担当、政治忠诚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3.锤炼过硬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巡察干部纪律作风要求,强化“两职”观念,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巡察组人员履职尽责、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鼓励巡察干部敢于直面矛盾、举旗亮剑,对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的巡察干部要给予关心照顾和表扬,对于不负责任、不担当的巡察干部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指正,对于违背原则的巡察干部及时提醒教育。
(二)坚持选优配强,把优秀干部充实入巡察队伍
1.严把巡察干部选用“入口关”。制定选用巡察干部选用标准,严格规范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等准入条件,明确推荐单位党组织把好抽调干部的政治关、业务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宁缺毋滥”,政治素质不达标的坚决不能留用。在考察巡察干部入口时,巡察机构和组织部门要成立联合考察组,通过现场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用巡察干部综合情况,从入口上把好巡察干部的素质关。
2.科学合理配强巡察组。按照“选优配强、专兼结合、科学搭配”原则,在每轮巡察启动前做足干部抽调功课,固化巡察组组长和联络员这两个关键岗位,明确选拔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联络员,探索联络员专职化;在组员搭配上要充分考虑性格、特长、性别、资历等因素,实行科学搭配、优势互补、合理组合。把支持选派干部参与巡察作为一项严明的政治纪律,要求参与巡察工作人员全脱产开展巡察工作,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更换、调整或要求离岗。
3.建好用好巡察人才库。按照“模块化配备、动态化管理”原则,组建巡察人才库,形成分类分则管理模式。一是结构化组建。在巡察人才库中分设专家库、组长(副组长)库、联络员库、人员库和培训师资库五个子库,注重将新提任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以及纪检、组织、财务、审计等业务骨干吸收入库,不断优化巡察队伍结构。二是动态化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对人才库禁入情形作出规定,对不胜任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存在纪律作风问题的及时清退出库。三是计划性使用。建立每个入库成员的个人档案,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亲属关系等,统筹用人计划,最大程度的提升巡察的工作效率。
(三)坚持培养锻炼,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建设
1.抓好集中培训。一是重视教育培训。集中培训要靠前谋划,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了解征求巡察干部需求和意见建议,按需设置“课程菜单”“师资菜单”。二是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要体现培训的针对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精心设计培训内容,满足个性化干部培训需求。三是优选培训方式。通过“案例式培训”“互动式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巡察干部深入思考、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提高巡察干部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2.以巡代学。分批选派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有培养潜力的巡察干部到巡察岗位一线练兵,在实战中提升业务本领。编印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查找问题指南等规范,将各类规章制度、巡察工作流程等纳入其中,让巡察干部边学习边实践,实现知行合一、学用贯通。
3.以老带新。针对新进巡察干部对巡察工作方向和重点把握不准、不知如何开展巡察工作的困惑,在巡察组中推行“师徒制”,巡察老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带领新同志就如何查找深层次问题,如何实地了解情况,如何去印证问题等方式方法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手把手进行现场教学,帮助新人尽快进入角色,掌握实战技能。
4.挂职锻炼。选派组内巡察干部到巡察办直接参与具体巡察工作,推进巡察组和巡察办一体化,通过全程参与、充分交流、强化认知、增长实干,践行巡视巡察工作规程,提升巡察干部专业化水平。
(四)坚持从严从实管理,锻造纪律作风过硬铁军
1.科学考核评价。一是细化考核指标。以注重公平、体现效果、可量化、可比较为原则,考核内容上设置“政治表现、工作完成、自身建设、遵规守纪”4大类25个具体指标,对“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发现问题质量”“移交线索个数”等指标增加权重分值,通过精细化设置考核指标,激发巡察干部工作热情。二是改进考核方法。实行“一轮一考核”的方式,按照“自查自评、巡察组考核、被巡单位后评价”三个阶段进行,由巡察干部、巡察组、被巡察单位联合评定,坚持定量与定性、共性与个性、“考事”与“考人”相结合,多维度对比,多层次印证,全面深入、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将其作为调整职位、职务以及奖励等重要依据,对考核认定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认定表现较差的通过谈话提醒、调离岗位等方式督促改进提高。
2.严格监督约束。一是建章立制严监督。制定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巡察保密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两方面梳理廉洁风险点,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定期谈心谈话等方式,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平台等监督渠道,准确掌握巡察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巡察工作中出工不出力、人在心不在,不敢较真碰硬的干部,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反馈,并列入“黑名单”,不再抽调参加巡察工作。
(五)坚持正向激励,全方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注重精神奖励。研究制定参与巡察干部激励办法,在各类评选表彰中,重点向参与过巡察的党员干部倾斜,将参与过巡察作为加分项,激发巡察干部自身的荣誉感、集体荣誉感。定期开展“优秀巡察员”“先进巡察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巡察干部见贤思齐,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2.加强提拔重用激励。加大提拔使用力度,对在巡察岗位表现优秀的专职干部和锻炼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到合适岗位。将处科级后备干部抽调使用情况作为附件纳入巡察综合报告,每轮巡察结束后向党委进行汇报,切实推动巡察监督与干部培养的有机融合。
3.适当给与嘉奖奖励。设立巡察工作专项奖励,充分保障巡察干部的福利待遇,对参与巡察工作成绩显著、表现优秀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及时奖励,加大对边远地区巡察干部的补助力度,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工作中设立适当加分项,保证抽调干部工作热情和动力。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关爱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真心实意关心关爱巡察干部。在政治上关心到位,持之以恒抓好理论学习和政治锻炼,积极培养推荐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巡察干部担任重要职务;在权益上保障到位,对于受到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巡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在生活上关爱到位,及时发现解决巡察干部的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
(二)营造良好氛围。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办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在巡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担当作为先进典型,结合评选先进表彰等活动,选树一批身边可见、可学、可比的优秀标杆,强化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干字当头的良好氛围。
(三)打造培养平台。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切实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把拟提拔的处级干部、后备科级干部选派到巡察队伍中挂职历练,把巡察经历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加分项,纳入选人用人标准体系中,形成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巡察培养锻炼发现更多优秀干部的良性机制,切实提升巡察干部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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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出日期:2023.5
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中国石油企业协会海洋石油分会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2-4267
国内统一刊号:CN11-5023/F
国外发行代号:M1803
国内邮政编码:1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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